你的手機里有多少條未讀短信,其中又有多少條推廣短信?相信大家都有被推廣短信困擾的煩惱,似乎這已成為移動互聯網時代下默認的“潛規則”。好在,這一擾人的潛規則即將被打破。
8月31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到9月30日。《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旨在推動短信息服務和語音呼叫服務高質量發展,簡而言之用戶被推廣短信和電話騷擾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
01 限制商業性短信或電話
在《征求意見稿》提到了對商業性短信息和商業性電話的管理。那么,商業性短信息和商業性電話具體指什么呢?在《征求意見稿》的附則中,給出了具體的解釋,并圍繞這一概念延伸出端口類商業性短信息和平臺類商業性電話。
比如,商業性短信息或商業性電話,是指用于介紹、推銷商品、服務或者商業投資機會的短信息或電話;端口類商業性短信息,是指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利用自有端口或者行業類應用端口發送的商業性短信息;平臺類商業性電話,是指語音呼叫服務提供者利用呼叫中心等增值電信業務承載平臺呼出的商業性電話。
簡而言之,即是激發用戶產生購買、投資想法的電信營銷方式,對于這類電信方式,《征求意見稿》中給出如下管理要求:
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后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
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發送端口類商業性短信的,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或請求接收,并保留用戶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
短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擅自改變電信網碼號用途,不得將用于發送業務管理和服務類短信息的端口用于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無正當理由不得對用戶接收業務管理或者服務類短信息進行限制。
很顯然,我們熟知的一些電信營銷“老面孔”將真正走進“黑名單”。然而,在現實情況中還存在一些處于“中間地帶”的情況,它們加大了準確拿捏、判斷“商業性”的難度,而這種難度取決于用戶之前對該產品的使用情況與合作關系、以及電話或短信的“商業性”純度。比如,用戶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機構以電話、短信形式向用戶通知的同時,推薦其他適宜的理財產品。類似情況該如何界定管理的邊界?其是否屬于《征求意見稿》中被明令禁止的對象?又是否會催化商業性短信或電話以其他更溫和,更與用戶需求連接的方式轉型?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的明確。
此外,《征求意見稿》的雛形來自于工信部于2015年發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在該規定中就曾對商業性短信提出限制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消息。違者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
但回首過去,似乎商業性短信、電話并沒有被持續、有效遏制,并在近年來有了卷土重來的跡象。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19年通信業統計公報》顯示,2019年,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比上年增長37.5%,移動短信業務收入完成392億元,而在2018年之前,這兩項數據的年增長量都為負值,在這一年移動短信業務量及收入增長比轉負為正。這便是《征求意見稿》發布的原因之一。
02 “謝絕來電”新“明路”
2007年,工信部牽頭設立了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負責互聯網、移動電話網和固話網中的垃圾信息清理工作,但從用戶的體驗角度看,該平臺并未徹底杜絕商業性短信或電話擾民的問題。這是因為相較于商業性短信,商業性電話的識別難度更大,此前整治該問題的壓力主要在電信運營商身上,而后者并不了解電話的具體內容,僅能從電話撥打的數量、頻率、時間、地域等方面做判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誤判性。
與此同時,用戶也能通過手機管家等移動軟件來識別商業性電話,但識別僅幫助用戶判斷是否需要接聽來電,而非從源頭遏制商業性來電。
困局之下,《征求意見稿》指了“明路”。“工信部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愿規范撥打商業性電話。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依托“謝絕來電”平臺提供“謝絕來電”服務,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記用戶關于商業性電話的接收意愿,并依據用戶意愿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防侵擾服務”。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認為,這項內容出發點具備良好意愿的,但在實際執行中會存在諸多困難。比如由政府出面設置一個平臺,除了耗費巨大外,還可能面臨兩難:一旦市場規范,該平臺面臨壽終正寢;一旦平臺撤銷,則垃圾短信和電話死灰復燃。
03 打擊電銷POS
2018年,兩高、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中曾提出,將綜合采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多種手段,重點對商業營銷類、惡意騷擾類和違法犯罪類騷擾電話進行整治。其中,金融類與售房租房類,醫療保類,人力資源服務、旅游類行業商業營銷行為一起,被列為重點“關照對象”。
以金融支付領域為例,電銷POS終端一直是支付行業內的“頑疾”,有業內人士表示,自己每天至少要接到逾十個相關電話,對方一般會以低費率、高筆數、高限額、免費換智能新機等條件來誘導切機、營銷推廣其他終端產品。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于2016年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提到要規范受理終端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些違規電銷POS終端的背后還滋生出洗錢、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不僅在法律層面不被允許,還受到了支付機構的嚴厲抵制。近期,銀盛、易生支付、隨行付、付臨門、中付支付等支付機構陸續發布相關提示聲明稱,不法分子冒充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名義致電欺騙用戶,后者將借助法律手段打擊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