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合肥12月18日電(記者 苗子健)信用卡明明在身上,卻被異地消費了兩萬余元,咋回事?家住肥西縣上派鎮的張某前幾天才明白,原來他的信用卡被特殊的POS機給“套路”了。
2019年2月21日,張某報警稱,1月15日收到一條刷卡消費提醒信息,顯示自己的信用卡被異地消費2萬余元。
接警后,民警奔赴位于南京市某商城的刷卡地點核實得知,張某的信用卡當天被現場刷卡消費購買了4部蘋果手機,刷卡憑條上留有偽造的“張某”的簽字。由于張某報案時間與案發時間間隔了好幾天,刷卡的監控視頻已經超過了保存期限,民警無法獲取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調查一度陷入困境。
在無法調取監控的情況下,辦案民警細心梳理,對商城當日所有產生的數百張消費憑條進行全面檢索。經過仔細對比后,發現了另一張簽有“張某”名字的消費憑條,且消費時間接近。通過調查該憑條上的信用卡信息,民警發現該卡消費正常且按時還款,持卡人為家住南京的周某,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過縝密偵查,2019年11月25日,民警終于在南京市棲霞區某小區內將周某抓獲。到案后的周某雖百般抵賴卻漏洞百出,最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周某交代,其于2018年底在網絡上結識了家住合肥、在某娛樂場所上班的陳某,動員陳某利用工作機會使用其提供的特殊POS機為前來消費的顧客刷卡。顧客在這種特殊的POS機刷卡的同時,賬號和密碼便被記錄下來。陳某將信息提供給周某,周某則利用特殊設備復制了該卡。2019年11月28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現場查獲了作案工具——特殊POS機兩臺。
受害人張某的信用卡便是在合肥某娛樂場所刷卡時,被陳某收集了信息。周某在使用復制卡盜刷4部蘋果手機時,由于額度不足,又用自己的卡補刷了剩余金額,這才露出馬腳。